双方都送锦旗!这起“恩怨小案”,办出满满司法暖心感
文章来源:靖州检察 作者:吴铭洺 时间:2026-04-28 21:02:14“感谢检察院帮我要回欠款、化解了多年的矛盾。”被害人说。
“感谢检察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不起诉人说。
4月27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收到一份特殊的“双向致谢”,一边是积压多年心结终于解开的被害人,一边是心怀愧疚的被不起诉人,不约而同将两面锦旗送到办案检察人员手中,字字句句饱含着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温情履职的真挚感谢,至此,这一跨越6年的矛盾纠葛画上了句号。

(被害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被不起诉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该案源于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本是相识多年的熟人,后因债务偿还问题产生分歧,矛盾逐渐积累。事发当日,双方因债务问题再次发生争执,一时情绪失控引发肢体冲突,一方人身受到伤害,后案件依法移送靖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并未单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细节,深入了解矛盾根源,精准研判案件性质与双方诉求。
考虑到该案系民间债务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仅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具备调解化解、修复社会关系的基础,若直接提起诉讼,不仅无法彻底化解矛盾,还会让双方关系彻底破裂,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主动扛起调解责任。
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逐一打消双方顾虑,经过多次耐心沟通、聚众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解开心中芥蒂,最终自愿达成书面赔偿和解协议,并在事后履行了赔偿款项,多年积怨彻底化解。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当事人认罪悔罪、达成和解等情况,靖州县检察院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剑拔弩张的对立双方,到握手言和的邻里乡亲,两面锦旗不仅是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检察机关践行柔性司法、精准履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既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度。(吴铭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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