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南实践

法院新“枫”景丨“一纸判决”难化心结 倾心调解定分止争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颜维 时间:2024-07-31 12:50:18 

红网时刻娄底7月30日讯(通讯员 颜维)“感谢吴法官,感谢人民法院。”

“吴法官,你是个好法官,多亏了你,使我们之间的纠纷能够顺利解决。”

近日,涟源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因相邻通行权纠纷而引发的积怨多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即兑现应付款项。

原告彭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双方曾因相邻通行等问题多次产生纠纷。2023年8月12日,原告彭某因家中杂房翻新改造,请司机梁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为其运送建筑材料。途经被告李某参与修建的私人马路时,被告李某出面阻拦,不允许通行,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引发冲突,期间李某动手打了彭某耳光,致使彭某受伤住院。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彭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事发后,双方经村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数次调解,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彭某遂诉至法院。

涟源法院枫坪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纠纷,经年积累的矛盾较深。一纸判决容易,矛盾彻底消解难。为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该案承办法官吴志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试图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可是,双方依旧你争我吵,相互指责,互不相让,调解未能成功。

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吴志强随即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你们邻里之间,理应多沟通,多理解,理性解决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吴志强再次语重心长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述了邻里和睦的重要性,耐心释明相邻通行权法律规定,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尊重,正确处理纠纷。

这次,经过吴志强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叮咚!”随着一声清脆的微信提示音,赔偿款项当场转到了彭某的账户上,原告彭某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下一步,涟源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六尺巷典故蕴含的礼让精神注入矛盾纠纷化解中,让“和为贵”精神深入每一位法官心中,努力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