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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法院:“三鉴合一”解难题 案结事了得民心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王伟平 王娟 时间:2024-03-12 16:22:12 

案件承办法官到现场进行勘察。

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红网时刻衡阳3月11日讯(通讯员 王伟平 王娟)“非常感谢法官和几位专家,既帮我们省了鉴定费用,又帮助我们化解了纠纷。”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把一个案件中需要进行的三个鉴定事项合一,成功化解一起申请执行案件和一起申请再审案件,为当事人省去申请鉴定费用和鉴定消耗的时间,圆满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23年3月7日,蒋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兴隆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货车失控后撞向道路旁旷某的房屋及路面、护坡,驾驶员蒋某受伤,货车、房屋、道路和护坡受损。当地交管部门认定蒋某承担全部责任。旷某将蒋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南岳区人民法院判决,蒋某需赔偿旷某的房屋受损经济损失276659.8元。判决生效后,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蒋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再审。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执行立案期间和再审审查期间,南岳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对房屋受损的程度和价值存在较大争议。

在正常情况下,要确定房屋受损的程度和价值,需要经过房屋质量检测、修复方案设计、修复造价计算等三个鉴定程序,鉴定时间达两年以上,鉴定费用超过5万元。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庭困难,如果就案办案,高昂的鉴定费用将使案件形成僵局,不利于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南岳区人民法院没有机械的就案办案,而是能动司法,主动联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共同商量解纷途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聘请了贺斌等3名在衡阳市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及造价咨询专家组成鉴定咨询团队,和案件承办法官一起到现场进行勘察,专家们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现场进行分析,将房屋受损害程度、最佳修复方案和预计需要的修复费用告知双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一一解答,并依法出具了专业的《鉴定建议》。承办法官根据现场情况和专家的《鉴定建议》,从法、理、情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蒋某当场撤回再审申请。

该案是多方联动的典型案例,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探索建立诉前鉴定工作规范和同一案件多鉴定事项联合鉴定,南岳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两级法院共同努力把三个鉴定事项联合成一个鉴定的构想变成实践,最终以《鉴定建议》替代《鉴定意见》,把执行案件和再审案件化解在前端,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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