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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解忧”促合作 服务企业优环境

 文章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4-10-14 14:04:04 

最近,长沙市芙蓉区“同心解忧”调解工作室的政协委员调解员钟志强律师,成功线上调解一起标的1726万元的诉中委托调解金融借款纠纷。在钟志强多次沟通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双方诉讼调解结案,挽救了银企合作,促进了经营发展。

据了解,该案原告是一家金融企业,被告是一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被告因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向银行归还贷款,遂于2023年9月8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2280万元,借款期限为20日,借款用途仅限于合同项下的归还银行贷款,并约定了相关转贷服务费。原告依合同履行了借款发放义务。借款到期后,被告已归还小部分借款,剩余大部分借款因故未能归还。原告为收回剩余借款,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鉴于案涉金额巨大,为维护双方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承办审理案件的朱阿军法官团队主动引导双方通过非诉途径尽快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将纠纷委派给长沙市芙蓉区“同心解忧”涉企纠纷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进行诉中特邀调解。调解室安排芙蓉区政协委员、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钟志强具体承办调解工作。

钟志强接受调解任务后,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出发,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向而行,“做大蛋糕”。针对被告新出现的资金回流问题,为避免久调不结,钟志强坚持不懈从中斡旋协商寻找解决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原告同意将分期还款期限顺延半个月,并承诺若被告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将后续转贷服务费全部予以减免。双方企业最终握手言和,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芙蓉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

本案的调解经过表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是一句空话。在很多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紧张等困难的情况下,引导企业调解解决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法律纠纷,既能为企业节约金钱、时间成本,又能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长远合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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