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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工程”在湘潭丨湘乡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造性出台预清算制度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 郭静旋 赵昕 时间:2024-10-31 18:33:22 

编者按:“政治引领工程”“发展护航工程”“安全塑造工程”“稳定托底工程”“法治保障工程”“改革攻坚工程”“科技赋能工程”“履职聚力工程”等“八大工程”是2024年湖南省政法工作的重点与主线。

红网时刻新闻10月31日讯(通讯员 郭静旋 赵昕)为降低公司清算成本,提升市场主体经营热情,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司法实践中强制清算程序往往程序繁琐,周期冗长等问题,近日,湘乡法院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出台预清算制度,小心求证,并将谨慎用于申请强制清算的湘乡湘健公司一案,将为公司清算之路前置探索程序,以提升清算效率并节省清算费用的同时,助力公司清算平稳落地。

预清算制度全称为《关于审理预清算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全文共二十二条,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是湘乡法院探索并适用预清算程序的工作手册,涵盖预清算适用条件、申请及申请材料及审查与受理,预清算组和债务人、利害相关人的权利义务,预清算工作程序及与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程序的衔接等内容。指引历经多次审议修改,考虑各方职责与利益,力求合法合规,同时具有实用性与现实指导意义。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负担,缓冲公司强制清算的稳定性隐患,湘乡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并在充分征求了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湘乡法院民二庭引导申请人提出预清算申请,并同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发全省首份《预清算申请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提出预清算申请相关的材料要求,及预清算和强制清算程序中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

“预清算”是湘乡法院为优化经营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在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采取的创新举措,属全省首例。湘乡法院率先尝试在强制清算的立案审查阶段,组织并指导当事人参照强制清算程序,从公司社会责任和股东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先行集中处理职工工资、税务等债务,再自行对其他债权债务及公司资产进行处理。“预清算”将法院司法服务延伸至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末环节,为经营者显著降低清算成本,有效推动公司内部纠纷实质性化解,促使公司有序稳妥退出市场。

下一步,湘乡法院将继续密切联系案件当事人,并合法合规推动预清算申请的受理,切实不断发挥审判职能,护航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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