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践行“枫桥经验”解邻忧 化“通行堵”为“连心路”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张宁 时间:2025-08-28 11:25:30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宁)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法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两年多的相邻通行纠纷,在打通“堵路”的同时,更解开了邻里“心结”,让“不通之路”真正变成了守望相助的“连心之路”。
慈利县金岩土家族乡村民吴大与吴二系多年邻居,双方林地、自留地相邻,形成了“吴大经营林地需借道吴二林地,吴二入户需经吴大自留地”的历史性通行默契。2023年,吴大砍伐林木运输时,吴二以树木受损为由拒绝其通行;吴大随即挖断自家自留地供吴二通行的土路,两家矛盾彻底爆发,正常生产生活受阻,纠纷悬而未决两年有余。
受案后,承办法官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核心要义,明确“一纸判决易,化解心结难”的工作思路,坚决不搞“就案办案”,第一时间直达纠纷现场,勘察林地与道路实际情况,走访村干部与周边村民,全面摸排纠纷的历史渊源、矛盾焦点,掌握双方矛盾症结所在,为后续调解筑牢基础。
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庭激活“派驻法庭+基层组织”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联合村委会、乡政府、乡镇司法所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形成“法理+情理”双重疏导合力:承办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为依据,向双方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应为相邻通行提供必要便利”的法定义务,厘清行为边界;村干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乡亲情谊”“邻里和睦”的传统美德切入,引导双方回忆往日互助场景,换位思考彼此难处。
经过多轮释法与协商,双方对抗情绪逐渐消解,理性协商意愿逐步增强。最终,在调解工作组的共同见证下,吴大与吴二自愿达成协议:双方互不阻挠对方正常通行,主动为彼此提供必要便利。至此,一场持续两年的邻里矛盾圆满化解。
“枫桥式法庭创建,关键在‘接地气’‘解民忧’。”承办法官表示,处理农村相邻纠纷,必须扎根田间地头,依托基层组织力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法理、用群众信得过的方式化矛盾,既要解开“法结”,更要消融“心结”。此次纠纷调解,是阳和法庭进一步深化“枫桥式”法庭创建、推动多元解纷的又一实践,未来法庭将持续以“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筑牢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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