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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句提醒,如何让亲情担保执行温情落幕?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朱明亮 龚伟志 时间:2025-04-17 13:15:49 

红网时刻新闻4月16日讯(通讯员 朱明亮 龚伟志)“法官,女婿是我的家人,我愿意为他承担部分责任,谢谢你在关键时刻为我着想。”这句质朴而饱含感激的话语,在双峰法院执行局走廊间回荡,背后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温情落幕。

2020年8月,阳某因工程需要,向租赁公司曹某租用钢管及扣件,总计费用11万余元。阳某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支付此笔租赁费,为解燃眉之急,双方签下协议,阳某的岳父宋某在该协议上签名为其担保。

后阳某未按期按时支付租赁费,作为担保人的宋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无奈之下,曹某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阳某、宋某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担保人宋某账户上有房屋拆迁款,并依法予以冻结11万余元。

发现账户被冻结之后,宋某匆匆联系法院,满是不解地质问:“我不是借款人,凭什么查封我的账户?”面对宋某的激动情绪,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解释为何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我当初只是好心帮忙,哪有要我代他偿还的道理……”

面对宋某的委屈,承办法官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责任。“逃避不是办法,尽量减少损失才是当务之急,你这笔钱是定期存款三年,现在已有两年,如强制扣划将会影响到存款利息,你看还能不能想办法周转?好歹能保住这定期存款的利息。”一句设身处地的提醒,如同一束光照进宋某心中,让本觉委屈的宋某感受到了法官的人性化关怀,这关怀并非高高在上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站在他的角度为他考虑。

在执行干警的温情与法理的双重触动下,宋某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与阳某一起筹措资金,同意一次性将本案剩余款项支付给曹某。近日,宋某将11万余元现金交给曹某,本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一句为当事人着想的贴心提醒,不仅展现出了人性的温暖与关怀,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了担保人的损失,让司法更有力度,也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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