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洪江检法为濒危鱼类湘华鲮定制“司法护身符”
文章来源:怀化检察 作者:李翔 李香玲 李明玉 时间:2025-10-12 14:55:5610月9日,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沅水流域湘华鲮司法保护令》,通过六项刚性措施为这一国家二级保护鱼类构筑生存防线。这是湖南省首次针对单一濒危水生生物推出的司法保护专项文件,标志着洪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司法介入新阶段。
六条禁令织密保护网络
《保护令》聚焦湘华鲮核心栖息地——沅水洪江区段,明确禁止以下行为:投放外来种质资源,防止生物入侵威胁本土鱼类基因库;向水体倾倒固体废物或排放有毒物质,确保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非法采砂及设置洄游障碍物,保障鱼类繁殖通道畅通;禁航区航行及非禁航区高速航行,降低声波对水生生物的干扰;其他直接危害湘华鲮及其生态链的行为。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联合横岩乡人民政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生态赔偿”双轨追责。
司法创新践行生态文明
“这是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司法实践的生动案例。”洪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贻林指出,通过检法协同签发保护令,既强化了湘华鲮人工保育基地的法律保障,也为沅水流域生态修复提供了司法模板。人民监督员刘杨现场见证时强调,该举措实现了“司法保护令+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三重防护体系。
据悉,湘华鲮作为沅水特有物种,其种群数量已不足千尾。此次保护令的发布,为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提供了区域性司法补充。下一步,洪江区将开展“护鲮2025”专项行动,通过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等措施重建鱼类生态链。(李翔 李香玲 李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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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华鲮系湖南省特有的中型野生经济鱼类,历史上曾在湘、资、沅、澧四水中均有分布,尤以沅水中上游产量较高。湘华鲮属于洄游鱼类,需在急流浅滩处产卵繁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人类活动影响,洄游通道被迫阻断,野生种群数量急剧减少,湘华鲮在湘江、资江和澧水中逐渐消失,仅在沅水尚有少量存在。袁隆平院士于2018年11月28日题词“保护湘华鲮 意义深远”,同年湘华鲮被列入《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核心保护物种,2022年在《湖南省脊椎动物红色名录》中为濒危等级(EN)。
2006年,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团队,在沅水洪江区段收集野生湘华鲮300余条,对湘华鲮开展物种拯救。2009年,农业农村部批准设立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在横岩乡横岩村设立湘华鲮人工繁育基地,开展湘华鲮的物种保护、人工驯养、繁殖、养殖等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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