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市州聚焦

讨债有理变有罪!男子醉驾摩托上门维权反成“狱中人”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李立颖 时间:2025-11-05 08:48:07 

红网时刻新闻11月4日讯(通讯员 李立颖)近日,涟源法院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当事人张某本是占理的“债主”,但其醉酒后骑车讨债的行为,不仅没能维权,反而让自己“愁上加囚”,一步踏入了犯罪的深渊。

86.jpg

2025年6月2日中午,张某在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枫坪镇向谢某某索要债务。不料债务未能解决,对方却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当场将张某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56mg/100ml,随后的血液鉴定结果更是高达182.0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张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醒:“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必须恪守的法律底线。切勿心存侥幸,视摩托车为非机动车,或以为路途短便可免责。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并会留下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对个人前途、家庭及社会评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希望每一位公民时刻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身行为,切莫因一时冲动或法律无知,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