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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法院:巡回审判进家门,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4-03-11 17:12:33 

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代飞带领“党员先锋审判团队”的田周瑜、唐俊法官,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走进群众“家门”,成功化解一起因共同饮酒造成死亡引发赔偿纠纷的案件。当地镇、村干部和群众等30余人旁听该案。

2022年11月尚某某在参加亲属的葬礼中,因多次饮酒造成死亡。部分参与饮酒人员已与尚某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且主动履行到位,但仍有部分参与饮酒人员与尚某某家属的纠纷一直悬而未决。2023年9月尚某某的家属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多次参加饮酒的其余8人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因双方当事人均常住偏远山区,该地宴请酗酒之风盛行,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最大限度推进当地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开庭前,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因赔偿责任及数额问题分歧过大、言辞激烈,导致调解未果。为尽快平复双方情绪,承办法官遂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案件双方的诉辩意见,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由对抗走向缓和。承办法官又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到位,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人员就共同饮酒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普法宣传,并一一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当地群众合理饮酒、文明宴请,共同树立文明新风尚。

法官提醒:同饮者应当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及时提醒、有效劝阻,以及积极协助、照顾并护送醉酒者安全回家。如果同饮者疏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醉酒者因此遭受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失的,同饮者则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侵权责任。饮酒应当量力而行,营造文明风气,珍爱生命,别让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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